图为 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强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做客我们在线访谈节目。王局长,请先跟网友们打个招呼吧!2024-11-05 17:13:11
[王鑫强]: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非常高兴再一次来到“在线访谈”直播间与大家沟通交流。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塔城税务系统锚定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持续深化“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欢迎广大听众朋友就税费征管、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工作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便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谢谢!2024-11-05 17:13:11
[主持]:好的,谢谢王局长,再次欢迎大家的到来,今天的访谈受到了众多网友们的关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大家提出了什么问题。2024-11-05 17:14:11
[嗟叹陌上]: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猪牛羊肉批发的企业,主要是从外地调运大量鲜活猪、牛、羊肉,再卖给市内各个菜市场、超市,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024-11-05 17:27:32
[杨红艳]: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这位网友所在的企业以及各菜市场、超市销售的鲜活猪、牛、羊肉,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2024-11-05 17:27:32
[孤城旧巷]:请问如果家里的老人有工资,我们子女还可以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2024-11-05 17:36:42
[杨阳]:是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满足这一条件即可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对被赡养人是否有工资是没有限制的。 2024-11-05 17:36:42
[柠檬绿茶]:我家小孩今年要上小学,因为我爸的房子是学区房,他的房子要赠与我,需要交什么税吗?2024-11-05 17:39:15
[邵彦超]:针对不动产赠与,不同的税种征免规定不一样。首先,你父亲作为赠与方,主要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分税种规定分别如下]:1.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子女的,免征增值税;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4.个人产权的赠与所立的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所以你父亲应缴纳印花税。其次,你作为受赠方,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个人产权的赠与所立的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所以你应承担契税及印花税。2024-11-05 17:39:15
[南乔几经秋]:请问去年刚成立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升纳税信用吗?2024-11-05 17:42:03
[王军涛]: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对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进行了升级优化,成立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申请新设立纳税人信用复评,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进入模块申请纳税信用复评,评价年度选择【2024】,点击右上角【申请调整】,选择申请信用复评原因为“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即可。税务机关将在您提交复评申请后的次月依据该纳税人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信用级别,最高可提升为B级。2024-11-05 17:42:03
[一剑飘雪]:请问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4-11-05 17:44:14
[王军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2024-11-05 17:44:14
[比你帅]:我们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但提示我们超出限额,要认定一般纳税人,但是没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还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4-11-05 17:46:28
[杨红艳]: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4-11-05 17:46:28
[七月风八月雨]:我的孩子已经超过3岁了,但是还没有到入园的时间,像我这样的孩子在这个时间段可以享受扣除优惠吗,选择什么项目扣除?2024-11-05 17:48:08
[杨阳]: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2024-11-05 17:48:08
[半成熟]:我收到了一张数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面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吗?2024-11-05 17:49:52
[姚启明]:可以的,数电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2024-11-05 17:49:52
[美颜盛世]:请问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呢?2024-11-05 17:51:40
[杨阳]: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2024-11-05 17:51:40
[小田最美]:我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准备填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请问是否需要获得“税优识别码”?2024-11-05 17:53:21
[王军涛]:需要。“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2024-11-05 17:53:21
[独酒自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申请邮寄发票,但是界面没有地方填写收件地址,需要在哪里添加呢?2024-11-05 17:56:59
[姚启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申请发票邮寄需要维护邮寄地址信息,需进入【地方特色】模块,选中【特色办税】-【其他服务事项】-【邮寄地址管理】进行填写,当前新电局的有效维护路径只有这一条,纳税人需格外留意,准确维护真实完整的地址信息。2024-11-05 17:56:59
[凌薇]:请问企业同时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能否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2024-11-05 17:57:32
[邵彦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公告中仅明确不能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是指企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业务,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加计一个百分点,按照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和农产品加计抵扣政策。2024-11-05 17:57:32
[为何扰人清梦]: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想自己创业开一家店,在网上了解了一下说是有支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呢?2024-11-05 17:59:09
[杨阳]: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也就是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新疆在20000元基础上上浮20)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24-11-05 17:59:09
[主持]: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王鑫强副局长及各位税务干部的现场解答,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参与,谢谢!再见!2024-11-05 1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