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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问:1、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没有利率的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2、普通的融资租赁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没有利率的限制?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答:按照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承租方支付给金融租赁公司的利息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项规定扣除。对企业支付给商务部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项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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