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强化税收政策公开,围绕减税降费、经济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做好税收宣传。积极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整合网上办税、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资源,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公布涉及纳税人利益的重大决策,让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传达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疆税务局、石河子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有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法律观、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加快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税,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和网上办税缴费的优势,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费)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广泛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公开形式需要更加多样化,增强可读性的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和途径,进一步利用好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扩大宣传面,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三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