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石河子市北八路21号开发区商务中心,邮编:832000,电话:0993262308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按照《条例》要求,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告栏、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通过微信群、QQ群、税企互动平台等方式发送政策宣传短信16740条,发送税法相关政策,各类通知15次,共150多条;新增、更新概况信息26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职责、办公地址与办公时间等;收集减税降费问题和建议60个,解答解决问题、认可吸纳建议60个;接听12366,处理问题14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协助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一是在税收宣传月中,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在传统的宣传方式中,创新思路,借助商业银行ATM机投放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力;二是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形成点对点“精准灌溉”辅导、宣传,从领导到普通干部全员实行包户到人的制度,将政策推送、错峰申报、催报催缴、退税办理等工作与包户制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三是加强税收工作的正面宣传,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税务报、人民网、兵团日报、天山网、亚心网等平台,积极发表信息,进一步扩大税收工作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从健全责任目标、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按照新《条例》要求建立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公布政务公开、纪检监督电话,做好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示内容。对外公开的内容以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紧紧围绕群众信息获取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动态管理,确保内容更新和税收工作同频同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8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9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方式的创新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切实保障公开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监管,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是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辅导。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费优惠政策,要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的水平。要主动使用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努力融合微信、QQ等网络媒体,通过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加强线上交流互动,线下便民利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关透明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