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河子北泉税务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信息公开栏上主动公开法规类文件,通过“企微税”征纳互动平台发送新出台优惠政策23次,精准宣传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收集减税降费、社保费划转等问题和建议163个,解答解决问题177个;接听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903个,处理问题1089个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协助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精准度高等优势,通过制作小视频、动漫、图文等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政策,利用“企微税”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微信群、实地走访等多种渠道向小微企业及时发布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精准度,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责任目标、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系。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纪检监督电话,做好工作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石河子北泉税务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意识还不够强,工作细化还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不足之处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站位,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先进经验,找差距、补短板;三是强化人员素质,多层次、多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干部岗位技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