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河子北泉税务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信息公开栏上主动公示法规类文件,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针对办中及办后的精准推送,包括征纳互动2135户、电子税务局843户;收集减税降费、社保费划转等问题和建议8个,解答解决问题8个;接听办税服务厅电话咨询763个,处理问题76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推进“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协助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畅通渠道,线上多渠道拓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征纳互动、电子税务局等多种途径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公开办税信息,利用税企沟通群、精准推送相应政策。线下抓好办税服务厅的主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引导纳税人到厅咨询、办理业务以及宣传走访活动做好税收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迹可循;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发布前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公布政务公开、纪检监督电话,“外部+内部”监督双管齐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石河子北泉税务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工作统筹性不足,回应公众关切延迟、渠道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对于不足之处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多渠道反馈,除了通过原渠道反馈外,还可以根据公众需求,采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电话与热线、线下渠道反馈。二是对纳税人通过多渠道提出的问题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响应时限,简化流程,梳理回应群众关切的内部流程,去除冗杂环节,建立从接收、转办、处理到反馈的快速通道。三是健全监督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审查、考核等制度,明确审查流程、考核指标,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