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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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八师石河子市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师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努力做到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进依法治税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根据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结合石河子本地实际,加强对本地信息工作的现状趋势分析,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近期和长远目标;按期向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推动工作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完善措施,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着力打造网上信息公开、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平台,配合区局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强化税务网站建设管理,加强网站编辑部建设,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落实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对外发布的信息实行相关科室编写、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复核的选编审核发布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满足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的需要。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开展清理,及时进行电话号码的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三)着力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互联网+税务”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厅,公开网上办税服务事项清单,让纳税人办税更明白、更便捷。及时更新已公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税指南,使用统一的12366税收知识库,统一纳税人咨询答复口径,方便纳税人办税。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全面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先后开展2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石河子税务局按照《办法》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狠抓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通过公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等各类载体,主动对外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策法规、办税指南等各类信息666条,举办在线访谈1次,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提升工作的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未发生因本单位工作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能认真落实总局与区局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生相关投诉和违纪违规事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与政策法规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沟通协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没有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专业素养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与地方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政策理论的学习和业务的研究,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