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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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水果、蔬菜、蛋类等)招标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6-01-20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受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采购单位)委托,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对ZZZB2026-B-029-03号、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水果、蔬菜、蛋类等)(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ZZZB2026-B-029-03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水果、蔬菜、蛋类等)
3、预算金额(元):330000.00元
4、最高限价(元):330000.00元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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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水果、蔬菜、蛋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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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水果、蔬菜、蛋类等)的全部内容(含相应配送),蔬菜、水果为近期新鲜采摘产品(夏季为2天内、冬季为5天内);蛋类为新鲜产出,自产出到供货当日不超过15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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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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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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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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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和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3.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异常,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50%规定收取,不足4000元按3000元计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27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9楼招标部,联系人:赵黎娜(收),联系电话:15199589687。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6年2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项目联系人:张大良、沈建珍
项目联系方式:1390993646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
项目联系人:闫春艳、刘鑫悦、刘佳
联系电话:15700970145、13779351665、0993-6687866
电子邮件:27674269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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