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9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石河子市光速网络会所 |
916590013133495965 |
马磊 |
654223********1810 |
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光明路664-A1号 |
2 |
新疆虹火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
91659001MAD16Q0C36 |
杨春燕 |
320681********5847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十号小区(西区)九洲商贸物流港A18栋4号 |
3 |
新疆国大亿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店 |
91659001MA7ACW589E |
王莉 |
659001********1920 |
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石莫公路151-7号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