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5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石河子市惠邻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1659001MA77UBBC83 |
季小飞 |
659001********5717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59小区27-3号二楼 |
2 |
新疆凯力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91659001MA7899BP5X |
丁敏哲 |
659001********1670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八路51-2栋楼房314号 |
3 |
石河子市远疆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91659001068833383G |
孙远疆 |
659001********3432 |
新疆石河子市41小区8栋楼061号 |
4 |
乌鲁木齐富兆森防腐保温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
91659001MA78CDTQ58 |
杨森 |
511028********3276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九洲商贸物流港C16栋10号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