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6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1
石河子市新北方物资部
654223********2923
王金玉
654223********2923
新疆石河子市西一路5小区43-4号
2
石河子市天福佳利物资经销部
622322********324100
王丽娜
622322********3241
新疆石河子市乌伊公路11小区272-8号
3
石河子市金博力物资经销部
92659001MA781FJD06
赵浩然
659001********0033
新疆石河子市5小区西一路43-14号
4
石河子市思达租赁服务部
92659001MA789AJ557
张春香
652324********1926
新疆石河子市5小区乌伊公路206号二楼8号
5
石河子市熠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659001MABKY9KA4J
程俊池
652923********035X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21小区北五路1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