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5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石河子市惠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59001097022125H |
郭陶营 |
650300********1213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路266号 |
2 |
石河子市宇鸿盛峰塑业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H8JD9E |
胡君 |
650300********3412 |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22小区幸福路贰佰贰拾柒-伍零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