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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hzbqcs-2021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三、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5

详见招标文件

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四、项目实施时间、地点、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全部服务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提供具有查询当日日期的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00分至2022年 1 月5日19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各2份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2室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联系人:毛勇

 话:15199589998

地 址:石河子市北泉路北泉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琛                 

 话:15299945805

 址:石河子科技创业园果蔬大厦B座524室

 

 

                                 新疆正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