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11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北泉税务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石河子市鑫禾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587P51 |
陈浩 |
659001********2810 |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北泉镇龙泉花园小区8栋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