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7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8月 10日
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石河子市欣材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91659001MA78322J7T |
刘丽君 |
659001********5720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五路47小区东桥社区农贸市场2栋3层213—B3、B4号 |
2 |
石河子开发区安吉达汽车服务部 |
650300********0317 |
宋勇 |
650300********0317 |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3-11号 |
3 |
石河子市天信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91659001299899945H |
王晓舟 |
650300********121X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开发区北一东路3-4号 |
4 |
石河子开发区泰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916590010927511770 |
张泰滨 |
230102********241X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五路57小区42-A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