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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暖人心 柔性执法有尺度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石河子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升税务精确执法能力,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以说理式执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作一忙就错过了申报期,‘首违不罚’给了我们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机会,现在税务部门的执法方式越来越人性化了!”近日,石河子蓝宁幸福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张新荣女士在办理税收业务时感慨地说道。

前段时间张新荣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石河子蓝宁幸福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未按时在申报期内申报,按照原来的规定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当她来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时,税务干部耐心地告诉她:“您这种情况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我们按照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希望您增强按时申报纳税的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张新荣听了之后说:“感谢税收部门的好政策,我今后一定按期申报。”

2021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对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收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政策的实施,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税收执法的“温度”。

据了解,局把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作为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执行政策,强化培训辅导。按照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通过说理式执法,增强纳税人办税体验,增进税企互信,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认可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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