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冬梅(身份证号码:650300********2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石城税税通〔2025〕11100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马凯 潘黎青
联系电话:0993-2015856
税务机关地址: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石城税税通〔2025〕111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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