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工作要求,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从本级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了47户企业作为稽查对象,通过纳税人自查和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检查,共查补收入521.38万元。
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一方面随机抽取的被查对象体现了样本的代表性和分布公平性,从行业分布看,涉及房地产、药品零售、装饰装修、汽车修理业等多个行业;按企业经济性质分,包括国有、私营、有限责任等多种经济类型。另一方面,随机选派稽查人员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等因素,既避免了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通过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不但提高了纳税人遵从税法和防范税收风险的意识、规范了纳税行为,也有力促进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加强阳光执法,提高稽查执法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