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站位。
石河子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师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维护稳定”两大使命职责,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任务,以创建“法治机关”为契机,以党建为引领,以绩效为导航,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征管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干部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促进依法治税。
二、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聚焦职责使命,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坚决”的要求,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响应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强化政策执行过程跟踪,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小微、双创、高新技术、个人所得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4.完善宏观调控。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的重要决策,2018年,我局按照总局和区局工作部署,抓好改革工作落实,深入持续开展宣传辅导,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把国务院减税“大礼包”精准送到每一户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全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圆满完成改革目标做出贡献。(1)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完善企业进项链条。税率的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带动整个增值税链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留抵退税企业享受政策大红包。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对促进特定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5.加强市场监管。(1)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我局全面落实“多证合一”工作,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激发市场创业热情。(2)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充分利用征管基础事项任务平台,认真开展征管核实,加强基础管理,有效降低了征管基础税收风险。通过金税三期决策平台对涉税风险事项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高风险操作及时阻断,对低风险事项给与提醒,做好事中监控,定期对政策执行薄弱环节或执法高危风险点扫描,推送非风险识别扫描结果,事后监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有效降低税收风险。(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严格落实补评复评要求,保证评价工作准确性。联合建设银行开展“银税互动”,推进诚信联合激励,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与建设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扩大了纳税信用的社会影响力,实现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4)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服务“走出去”企业。对内,开展“一带一路”税收政策专题培训,培养国际税收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税收指南的编写,我局干部参与了《中国居民赴哈萨克斯坦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土库曼斯坦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塔吉克斯坦投资税收指南》的编写,提高了业务能力,扩展了视野。对外,联合外汇管理局、兵团农行等部门举办“助力‘一带一路’,护航企业远行”政策宣讲会,定期向企业发送周边国家的国别税收信息,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出口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化,为企业“走出去”铺好路、搭好桥,为兵团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扬帆“一带一路”保驾护航。大力宣传税收促进“一带一路”,在人民网发表了《税收服务政策助新疆“节水灌溉”走向世界》、《新疆“走出去”企业身后的“义务顾问团”》、《“一带一路”五周年新疆税企携手同行》三篇宣传稿件,并被天山网、亚心网等疆内外主流媒体广泛转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所有的安排和部署。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参与税收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及区局工作安排,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针对兵团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专题调研,及时搜集、反馈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立法决策提供参考。一是对上级征询意见的税收立法稿件,及时研究,提出意见。二是上级要求,做好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储备,密切关注、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进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2.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相关要求,做好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征求机关内部相关科室、基层局、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意见。
3.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是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按税务总局、区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日常和年度报备工作。二是对各县(区)局和机关各业务科室报备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三是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文件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
4.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研究健全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及时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录入政策法规库,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18年度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并按要求上报了清理结果。
5.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税收协定以及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外国企业和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加大对跨境逃避税的打击力度,为新疆、兵团全方位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律环境,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一是严格遵照执行区局细化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提供更多便利和确定性;二是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协定宣传力度,让“走出去”企业了解税收协定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境外投资合法税收权益;三是选派优秀人才参加国际税收业务培训,加强反避税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维护国际税收秩序。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对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召开纳税人、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服务的科学性。
2.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均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对于以本局为法人主体的民商事事项,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做出法律意见书,预防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要求,对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均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科学定岗定责,严格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提请稽查局集体审理,对达到重大案件标准再提请上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充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在审理环节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依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活动。依法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石河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效遏制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猖獗势头,净化石河子税收营商环境。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了石河子税务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机构合并后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进一步促进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在办税服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强大数据的分析运用,加强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切实加强各部门协作,大力推行“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除公示“黑名单”纳税人信息外,还相应将纳税信用等级调至D级,并将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高度重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了梯次分明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督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实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整理汇总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学习资料,要求各区县局认真组织学习,动员税收执法人员加强自我学习。突出对《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工作指引(1.0版)》等文件的理解,逐步提升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全员参与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进落实。三是立足内控平台,找准薄弱环节。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和提高税收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执法工作中,严格按要求编制预算,在项目资金中增加购置执法记录仪的相关费用。在经费使用上做到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满足在执法过程中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培训、外出学习交流活动等经费需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未下达罚没指标,也未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一是按照税务总局内控机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局具体要求,在两级党委的领导下,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积极推动各单位、各业务部门落实内控主体责任;二是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认真评价本级业务部门和下级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三是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严格规范税务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巡查,发挥巡查监督作用。加强督察内审、督查等监督方式的协调配合,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聘任特邀监察员、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组织开展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深入辖区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发放调查问卷,广泛收集纳税人在廉政建设和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
3.加强行政监督。为确保财政资金经费足额投入到工作中,保证经费能足额、高效地使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具体办法和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岗位规范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权限。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审核和把关,定期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扫描指标,对产生的疑点数据,进行严格核实,不断规范财务核算。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对外公布税收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66热线电话的作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纳税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均按照时限进行调查处理。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对税务干部个人使用的微信群、微博等进行实名登记,签订文明上网公约,由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收集。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全面推行,系统界定了各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并对不按规定履行执法职责或者违反执法程序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使干部的执法水平得以稳步提升,随着内控监督平台的使用,使整个执法监督工作更为坚强有力,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监控网络,使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落实区局党委和本局党委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我局通过成立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完善渠道建设,确保救济畅通。落实涉税信访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大厅张贴等形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受理渠道和方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截至目前,尚未出现税务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我局近年来没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按税务总局要求,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办公室,健全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3.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科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税收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税收执法内容和执法结果。在微信公众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合理设置公示信息,不断探索拓展“阳光执法”的渠道方式,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监测、预警、处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涉税舆情快速处理机制。要求任何信息都需经过部门领导的审核签字方能发布,有效防止了本局网站出现不当信息。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违规发布和泄密事件。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建领导小组,完成了党支部换届改选,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以提升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为主线,以“内控”培训和“岗位练兵、能手竞赛”为契机,采取专家讲座、举办培训班、总局网络培训平台、“法宣在线”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执法技能的培训。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每年的4月税收宣传月及“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采取在网上进行知识答题、开展送法下乡、设立宣传展牌、上街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努力做到了宣传方式有新思路,宣传方法有新举措,宣传形式有所创新。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按照师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并积极申报创建“法治机关”。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通过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和联合惩戒工作,向社会传递“守法受褒奖、违法必追责”的正能量。持续开展对守信企业的联合激励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送政策、问需求、优服务”活动,掌握纳税人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及时受理、分析、回应纳税人诉求。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一是建立第三方信息沟通机制,与财政局、工商局、银行等部门形成常态化信息共享,利用好税收大数据集合功能,开展联合分析,增强预测准确性、指导性。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公平竞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中心,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狠抓制度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和促进了我局法制机构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效率、便民的原则,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一是鼓励本局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制定了考试及奖励管理办法,提高青年干部的执法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鼓励他们建功立业,使之经受锻炼。二是严格落实税务总局执法资格认证与证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按本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三是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本局有1名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求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确保公职律师得到有效使用。做好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工作, 机构合并后,聘请了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以团队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我局成立和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依法治税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从依法行政的源头抓起,进一步健全了法制机构、完善了各项制度,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办法和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结果运用,积极与区局处室沟通联系,加强督查督办、内部督导。制定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把系统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三、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先试先行确保“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展开。
1.联动推进,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全疆率先联合与原地税同级部门下发《“三项制度”试点推行实施方案》,形成了以党组为指辉中心,以各科室为执行单位,各岗位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的团队攻坚运作模式;在探索税收法治创新工作的基础上与“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同步推进,依托三项制度对相关业务进行全流程梳理,将“纳税人得实惠、享便利,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推进“三项制度”的最终目标;坚持任务集成,细化试点任务分解表,落实保障机制,助推试点工作开展。
2.法治引领,推动改革规范有序。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定期召开协调助推进会,为提高全体干部对试点工作的认知,利用晨会开展“三项制度”应知应会全员培训,利用碎片化时间讨论学习、自主学习,通过随机抽问、参加测试等形式强化干部对三项制度及操作指引、工作流程的掌握。
3.规范执法,任务集成保障有力。注重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像频资料与“金三系统”派发任务的关联性。全面规范执法记录仪的配备、领用、保管和音像数据上传、查询和管理,建立5种台账,对音像资料的登记台帐进行细化,明确登记时间、编码规则、任务来源,直观反映记录事项任务来源。实现了地州政策法规部门对试点单位音像资料远程、及时调阅功能。在市局服务器开辟专门的存储空间,按照业务类型对音像资料进行划分,明确上传路径、上传权限、调阅权限,为音像资料如何存储和利用提供信息支撑,实现了指定计算机上传,地州政策法规部门指定计算机查阅音像资料的功能,便于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单位情况。
4.氛围浓厚,宣传报道及时到位。依托门户网站,在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网络栏目里开辟“三项制度”专栏,动态反映“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宣传报道情况,制作展板4块,整理装裱制度篇、进度篇资料2类。在区局要闻、基层税讯栏目报道信息2篇,市局网页信息6篇,本局网页5篇。积极加强外部媒体宣传,《兵团日报》对石河子开发区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试点,打造阳光税务进行了报道。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案卷评查促执法提升
坚持“一卷一评一结”,开展案卷评查。评查工作围绕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处罚依据、告知义务、处罚决定、处罚履行、档案资料等八个方面,对515件行政处罚案卷和99件稽查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以稽查局提交市局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为主,辐射延伸。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贯彻落实好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按照《新疆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年初制定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提请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并强化工作痕迹化管理,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结合日常督察、实地督察、专项督察、专项巡查反馈问题和执法自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打造品牌、示范引领,发挥法治基地辐射作用。
充分发挥全国税务法治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基地再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下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税收法治形象。
(三)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按照总局、区局推进三项制度的方案,在全面总结石河子开发区税务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好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作,争取在制度推进中,总结出好的经验做法,为全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提供参考。
(四)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发挥督察、内控职能作用。
按照区局统一部署,完成好原国、地税的平台整合后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平台使用,加强内控监督平台指标运用,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力,通过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指标,进行定期数据扫描,结合日常工作,主动发现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化解风险,避免“小纰漏”变成“大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