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本地区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各项税收;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征管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所涉及的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地区税收收入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源调查、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和本地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按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减免税事宜。
4.负责本地区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税收管理的具体实施。
5.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执行自治区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7.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推广和应用工作。
8.组织开展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9.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群工作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2.承办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石河子地方税务局实行机构、人员、经费、干部 “四垂直”管理,为自治区二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为1个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下属核算单位。
2.人员基本情况: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核定编制189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181人,事业编制8人。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221人,其中在职干部167人,退休人员54人。
3.内部机构情况: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机关设5科2室、1个机关党委、石河子地税局第一分局。下设四个直属机构,分别为石河子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石河子北泉镇地方税务局、石河子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为1个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户独立报送报表。
第二部分 石河子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541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9.39万元。增长19.64%;支出493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1.98万元,增长11.83%;年底结转736.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91万元,增长191.79%。
与2017年预算对比情况,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0.37万元,大于年初预算数1179.97万元,其中财政拨付2017年“三代”税款手续费513.82万元;2016年绩效奖励金234.60万元;新招录公务员工资8.62万元;南疆支教生活补贴8.32万元; 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务部门专项补助经费25万元;职业年金清算资金85.29万元;机关老金清算274.88万元;退休中人职业年金29.44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批复150万元,实际收入为1188.51万元,主要是当地政府加大对税务部门征管改革的资金支持。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230.37万元。无结转结余。其他收入支出704.60万元,2017年底其他资金结转736.2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0.37万元,其他收入1188.51万元。
1.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230.37万元,比上年增加587.61万元,增长16.13%。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付机关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资金360.17万元;退休中人职业年金缴费拨款29.44万元;手续费拨款增加26.82万元;中央补助地方税收改革经费25万元;新增公务员人员经费8.61万元;南疆支教补贴8.32万元;其他增加金额为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基础数据自然增加部分。
2.其他收入总计11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对税务经费不足的补助和地税部门代征非税收入取得的手续费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石河子地方税务局安排各项支出累计49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98万元,占66.13%;项目支出1671万元,占33.87%。
1.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多659.8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支付2016年度的在职、退休中人绩效奖励234.60万元;2014年10月-2016年12月职业年金清算资金85.29万元及机关养老金清算274.88万元;退休中人职业年金29.44万元;住宅取暖费从公用调整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采暖补贴27.27万元;南疆支教补贴8.32万元。
2.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多1102.03万元。主要是其他资金支出563.21万元,“三代”税款手续费513.82万元;中央补助地方改革经费支出25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230.37万元,比上年增加587.61万元,增长16.13%。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230.37万元,比上年增加587.6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63.98万元,项目支出966.39万元。
增减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付机关养老及职业年金清算资金360.17万元;退休中人职业年金缴费拨款29.44万元;手续费拨款增加26.82万元;中央补助地方税收改革经费25万元;新增公务员人员经费8.61万元;南疆支教补贴8.32万元;其他增加金额为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基础数据自然增加部分。
2017年财政资金按功能分类其中:行政运行2607.61万元,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77.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9.04万元,税务办案59万元,三代税款手续费513.82万元,税务宣传10万元,本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9.44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374.96万元。
2017年财政资金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9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2017年各项资金收支结转后,本年累计结转73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83.91万元,增长191.79%。是其他资金形成的结转资金。财政拨款年底无结转结余资金。
其他资金形成结转资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需跨年度支付的货款和留存的质量保证金;二是各地政府补助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形成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56.8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用52.61万元;公务接待费4.25万元。2017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底共有25辆公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车辆20辆。2017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和费用。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45批次520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94.23万元,较2016年增加5.33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招录公务人员10名,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预算、有计划,按程序采购。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对采购项目使用公开招标、委托中介组织机构代理招标等采购方式实施采购。2017年共完成政府采购39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580.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1.52万元,固定资产4668.68万元。其中:房屋20,909.89(平方米),价值3012.43万元;共有车辆25辆,价值5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本单位账面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102.99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7年石河子地方税务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毁损,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无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专项资金预算共计418.9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66.40万元。其中:税务办案59万元,税法宣传10万元,征管业务费274.97万元,“三代”手续费513.82万元,基建资金100万元,新录用公务员工资8.60万元。
本单位将税务办案、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宣传、信息化建设、征管业务费等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项目个数、金额及比例均符合财政部门要求。这些项目资金保障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绩效监督管理职能效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税务办案、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宣传、征管业务费、基建资金等经常性专项业务费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按照项目资金设立目标及用款计划,项目的实施为保障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开的部门决算报表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17年未涉及上述业务。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暖及物业费等支出。
税务办案:指税务稽查机构办案和反避税办案的支出。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指税务部门支付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单位的手续费支出。
税务宣传:指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指地税部门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17年本单位使用以下功能支出科目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07 税收事务
2010701 行政运行
201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704 税务办案
2010706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2010707 税务宣传
2010799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2017年度原石河子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