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石河子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饶蒸及相关科室人员座客我们访谈直播间,对大家关注的问题在线解答。 [2022-06-24 17:47:00]
饶蒸:主持人您好! [2022-06-24 17:47:00]
主持:饶蒸副局长您好,今年税务总局升级推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较往年有什么区别吗? [2022-06-24 17:47:06]
饶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 〔2022〕32号),“春风行动2.0版”涵盖三批五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自治区税务局在此基础上制定193个细化举措,石河子税务局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推出229个细化举措。 [2022-06-24 17:47:06]
主持:那么石河子税务局的细化举措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2022-06-24 17:47:11]
饶蒸:具体包括:(一)诉求响应更及时。包括需求快速响应、政策及时送达、问题实时解决、关注个性需求4项29条具体措施59个细化举措。(二)智慧办理更便捷。包括提升网办体验、精简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便利发票使用、提速退税办理5项27条具体措施52个细化举措。(三)分类服务更精细。包括助力大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缴费服务、服务个税汇算4项25条具体措施42个细化举措。(四)执法监管更公正。包括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精准监管、保障合法权益3项20条具体措施39个细化举措。(五)税收共治更聚力。包括推进部门联动、深化国际协作、促进社会协同、拓展信用应用4项20条具体措施37个细化举措。 [2022-06-24 17:47:11]
主持:今年国家出台了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税务局在政策辅导的服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呢? [2022-06-24 17:47:14]
饶蒸:在纳税人关注较高的“政策及时送达”工作方面,税务部门将重点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深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宣传推介。在税务官网上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集成展示并持续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解读信息;积极利用二维码等载体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查阅渠道;也欢迎大家关注“企微税”,我们将通过“企微税”为您送上量身定制的税费优惠政策。 [2022-06-24 17:47:14]
主持: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给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方面带来哪些便利呢? [2022-06-24 17:47:20]
饶蒸:今年税务部门将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目前已扩展至233项),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功能,对已采集过税源信息的纳税人提供预填写服务,实现申报信息自动填列。 [2022-06-24 17:47:20]
主持: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中小企业服务上有哪些变化呢? [2022-06-24 17:47:53]
饶蒸:本年春风行动中,税务部门将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深化“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2022-06-24 17:47:53]
主持:现在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请问有哪些措施是针对社保缴费的? [2022-06-24 17:47:56]
饶蒸:在“完善缴费服务”方面,税务部门将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推进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单,缴费人申报即可自动享受符合条件的优惠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2022-06-24 17:47:56]
网友23590:请问城区办税服务厅的电话是多少? [2022-06-24 17:48:01]
赵鹏程:城区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是0993-2015429和0993-2082093 [2022-06-24 17:48:01]
梦里有朵花:我们家有老人收到了要个税年度汇算的短信,家里老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要怎么办呢? [2022-06-24 17:48:03]
赵鹏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政策解读明确:“对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老年纳税人,税务部门除提供上述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表项目预填、提示提醒等各项服务外,还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提供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缩短老年人的等候和办理时间。” [2022-06-24 17:48:03]
网友23589:听说现在买车缴税有优惠是么? [2022-06-24 17:48:10]
赵鹏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规定,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2022-06-24 17:48:10]
网友23588:我们是新办企业,领购发票有数量的限制吗? [2022-06-24 17:48:14]
李卫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提出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经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 [2022-06-24 17:48:14]
网友23590:您好,第一次领用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2022-06-24 17:48:17]
李卫疆:如果您已经进行了票种核定和实名认证,只需要你单位任何一名经过实名认证的人员通过网厅或者来大厅就可以办理,不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 [2022-06-24 17:48:17]
铁嘴狂羊:我收到了税务局发的短信 ,提醒我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介绍一下相关的服务。 [2022-06-24 17:48:20]
赵鹏程: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对未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直接填报空白申报表的纳税人,可以重新使用预填服务;在纳税人更正申报时,也可再次选择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填报体验。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2022-06-24 17:48:20]
网友23588:请问制造业中小型出口退税企业本月增值税没有税款,但是按规定免抵税额需要缴纳城建税,这部分附加税可以办理缓税吗? [2022-06-24 17:48:23]
李卫疆:制造业中小型出口退税企业,本月无增值税税款,对按规定增值税免抵税额应缴纳的城建税,可以办理缓税。 [2022-06-24 17:48:23]
网友23588:请问,定额发票如果不够用,还能不能再申请了? [2022-06-24 17:48:25]
李卫疆:定额发票根据您的定期定额核定,如果不够用,可以先申请调整定期定额,根据您的实际经营情况税务机关批准后,每月定额发票就跟着增加了。 [2022-06-24 17:48:25]
网友23589: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2-06-24 17:48:31]
向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三、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2-06-24 17:48:31]
梦里有朵花:我准备开个店,上拿营业执照后要在税务局怎么做呢?听说有非接触式办税的,我能自己在家办吗? [2022-06-24 17:48:34]
赵鹏程: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具体办理中,纳税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提示,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等事项。 [2022-06-24 17:48:34]
可达鸭嘴甜:请问一下,我家里有个新生儿,个税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2-06-24 17:48:36]
向涛: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2022-06-24 17:48:36]
网友23593:想报名参加税务局的体验师活动,有什么途径? [2022-06-24 17:48:39]
赵鹏程: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税务机关会不定期发布税务体验式的招募通知,您也可以随时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石河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科(0993-2817099)报名,非常欢迎。 [2022-06-24 17:48:39]
网友23594:留抵退税政策适用错误应如何处理?有没有处罚? [2022-06-24 17:48:41]
李卫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十二、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022-06-24 17:48:41]
网友23592:请问一下,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即办注销? [2022-06-24 17:48:44]
向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2022-06-24 17:48:44]
主持: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在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饶蒸副局长和税务干部的耐心细致解答,本期节目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 [2022-06-24 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