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以下简称“双河税务局”)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双河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部署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双河税务局借助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方式传播税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税务部门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50余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14篇,发布工作动态100篇,组织开展在线访谈1次。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积极宣传税费政策。全年通过征纳互动精准推送2.6万条税费优惠政策、办税提醒等,“网格员”入企宣讲税收优惠政策2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双河税务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覆盖全面、条目清晰、内容详实、标准明确原则,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确保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在上级搭建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二是定期开展错链断链检查,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发布信息链接可用情况、信息内容准确性进行检查。三是做好门户网站管理,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统计内容更新、栏目更新及网站访问情况,确保我局公开内容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绩效管理考评,通过细化考评细则,明确考评标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使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法定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度,双河税务局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拓展。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回应公众关切不够及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平衡、政策解读方式不丰富的现象,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双河税务局将压实责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奋力突破,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制度,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时效性和严谨性,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