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4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23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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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652701592841670P |
博乐市金华肥业有限公司 |
李宗记 |
412327********2810 |
新疆第五师八十六团胜利路南侧 |
2023.04.01 |
2 |
91659007MA77HXXGXR |
双河市巩哈泉生态庄园有限公司 |
周家显 |
411024********4010
|
新疆双河市81团育才路39号楼 |
2023.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