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11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21年11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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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1659007MA78RPQ91L |
双河市聚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姜海青 |
220221********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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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