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情况。
2.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等。
3.增补发税务证件原因:应写明申请增补发的具体原因。若为税务证件遗失、损毁的,应注明原税务证件的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A01087《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 时间:2019年10月27日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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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情况。 2.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等。 3.增补发税务证件原因:应写明申请增补发的具体原因。若为税务证件遗失、损毁的,应注明原税务证件的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