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表单  >>  信息报告

A01087《税务证件增补发报告表》

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情况。

2.税务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等,其他税务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领购簿、委托代征证书等。

3.增补发税务证件原因:应写明申请增补发的具体原因。若为税务证件遗失、损毁的,应注明原税务证件的证件名称、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