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克州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克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克州税务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执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1通过门户网站、党报党刊、公告栏和互联网新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其中通过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条;通过《克孜勒苏日报》、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配合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共同推进。二是强化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审查流程和相关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突出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为公众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税务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结合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及日常税收宣传等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高质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州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基层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下发通报,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以及搞半公开、假公开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虽较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优化信息服务,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肃性、权威性。三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