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从本级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户数中选取12户企业作为立案检查,通过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共稽查查补收入134.2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对象的行业分布涉及建筑劳务、商贸、房地产等多个行业,企业经济性质涵盖私营有限和私营独资等各类型企业,行业和经济类型涉及面广、分布较为均匀;随机选派稽查人员时,兼顾检查人员专业特长和回避等因素,既避免了人为干扰,又保证了工作质量,通过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一方面提高了纳税人遵从税法和规范税收风险的意识、规范了纳税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力促进了税务稽查部门加强阳光执法、提高稽查执法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