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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克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艾克拜尔·阿不都热衣木,货物与劳务税科科长谭世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高海伟、征收管理科副科长杨玲、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杨西莹。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我们的访谈活动,踊跃提问。 [2024-06-14 17:17:02]

主持:现在请艾总向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4-06-14 17:18:01]

艾克拜尔·阿不都热衣木: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近期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借此机会,非常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克州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4-06-14 17:19:07]

主持:好的,感谢艾总和各位科长们的到来。下面就有请各位网民朋友们就各自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提问。 [2024-06-14 17:19:43]

网友09082023年度有一个专项附加扣除忘记填了,现在填写还来得及吗? [2024-06-14 17:22:19]

杨西莹:可以。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2024-06-14 17:22:19]

嘟嘟的爸爸:我是非独生子女,但是父母一直都是由我赡养,我可以一人享受3000元每月的扣除标准吗? [2024-06-14 17:24:58]

谭世锋: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2024-06-14 17:24:58]

小本买卖:请问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享受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政策需要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2024-06-14 17:27:59]

杨西莹:(一)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能证明相关人员为脱贫人口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其他能证明相关人员登记失业情况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三)毕业年度内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由其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 [2024-06-14 17:27:59]

用户已注销:请问注销税务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2024-06-14 17:32:16]

艾克拜尔·阿不都热衣木:(一)对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没有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可以免于到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二)对于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及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如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清税证明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

(三)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仍然按照《纳税服务规范》有关规定办理。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2024-06-14 17:32:16]

打工人123:请问怎么签社会保险代扣协议? [2024-06-14 17:34:16]

高海伟:你好,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再选择制度信息报告,进入网签三方协议,填写并提交相关开户行信息及纳税人信息。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联系开户银行完成后续业务办理。目前部分开户银行可全程完成三方协议网签。 [2024-06-14 17:34:16]

动感百货公司:请问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 [2024-06-14 17:37:17]

谭世锋:你好,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1231日。 [2024-06-14 17:37:17]

西极霞光:请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2024-06-14 17:40:05]

杨西莹: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采取正列举形式,对上述费用中可加计扣除的具体费用进行了明确。

比如: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人员人工费用,应按《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列入其他相关费用,并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 [2024-06-14 17:40:05]

北山坡车神:请问企业2023年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2024-06-14 17:43:55]

谭世锋: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及《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有关规定,企业在2018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024-06-14 17:43:55]

恭喜发财:请问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2024-06-14 17:46:27]

艾克拜尔·阿不都热衣木:你好,按照《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2024-06-14 17:46:27]

网友520: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居民供暖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2024-06-14 17:51:29]

杨西莹: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支付的供暖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4-06-14 17:51:29]

帕米尔雄鹰:请问个人出租房屋的收入需并入汇算清缴吗? [2024-06-14 17:54:37]

高海伟:不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2024-06-14 17:54:37]

主持: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也谢谢各位嘉宾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就要结束了。 [2024-06-14 17:55:37]

主持:最后,再次感谢艾总和各位科长们的到来。 [2024-06-14 17:59:43]

艾克拜尔·阿不都热衣木:谢谢主持人,大家后期如果在办税缴费中遇到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拨打克州税务局“帕米尔之声”税费服务工作室的电话号码:0908-4233199,或者也可以通过克州税务网站和“克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税费优惠政策。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2024-06-14 17:59:43]

主持:谢谢大家!我们下期再见! [2024-06-14 1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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