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惠政策稳落地 惠企利民促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克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永,货物与劳务税科科长孙洪涛、法制科副科长朱永祥、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张思明、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肖彦作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2-12-02 17:04:39]
主持:请段局长向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2-12-02 17:07:23]
段永: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近期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借此机会,非常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2-12-02 17:07:23]
主持:好的,下面就请各位网民朋友们积极踊跃参与,就各自关心关切的问题提问。 [2022-12-02 17:08:33]
网友133766:我买了房子后,去大厅办证交契税,麻不麻烦,去几个窗口? [2022-12-02 17:12:40]
朱永祥:目前我州全域已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通过“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材料审核、一次性缴纳税费”,优化办理业务流程提“速度”,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坚持以“先税后证”为抓手,统一线下综合受理窗口业务规范,合并相近环节,税费业务现场即时办结。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接下来克州税务系统将严格对标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梳理不动产业务办理事项,简化房地产交易涉税资料手续,设置纳税辅导岗开展政策辅导,解答纳税人疑惑。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密切加强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及时实现共享实时化,压缩共同办理时间,实现多渠道缴纳方式,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2022-12-02 17:12:40]
网友24313:我公司是制造业纳税人,请问在加快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时限是多少。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退税? [2022-12-02 17:16:52]
孙洪涛: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按日跟踪退税办理情况,在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的受理、审核、退库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优先办理。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退税信息自动预填85以上,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申请退税。 [2022-12-02 17:16:52]
暖暖的心: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停业? [2022-12-02 17:21:00]
张思明:个体工商户因受疫情影响停止经营,短期无法复工的,可于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申请时无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上缴已领用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停业期间无须办理涉税事宜,也无须缴纳税款(停业期间发生实际经营及开具发票的除外)。 [2022-12-02 17:21:00]
暖暖的心:税务部门是如何落实今年的税收优惠政策的? [2022-12-02 17:25:33]
段永:一是统一思想,夯实组织保障。我局及时成立了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八个工作组,进一步强化人员配置,从相关科室抽调四名业务骨干作为减税办专职人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内外一致,强化培训辅导。州县两级对外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余场,涉及人数近3000人,通过微信群、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10余万人次,通过QQ远程帮办、视频连线等方式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推进疫情防控状态下各项退税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精准辅导,政策落地有温度。州税务局建立全州退税减税网格化精准辅导体系,围绕“夯实服务、提升素质、优化体验、规范评价”四个环节,组建入企服务团队,开展专场培训,推出“一企一策”定向帮扶。四是加班加点,狠抓落实落细。建立跨部门退税减税落实机制,积极与财政、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及时向州财政局提供当月退税规模,保证退税资金及时退付,同时密切跟踪人民银行退库过程,安排专人负责退库工作,直接与银行对接,确保退税资金第一时间到账。 [2022-12-02 17:25:33]
小张:我准备买一辆汽车,请问在车辆购置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2-12-02 17:29:23]
孙洪涛: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二是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今年9月,将这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税务部门与工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自动识别新能源汽车免税标识,共发布了38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涵盖14333款车型,保障了购车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进一步保障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2022-12-02 17:29:23]
阿图什拉面王: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请调减个体“双定户”定额? [2022-12-02 17:33:49]
张思明:个体“双定户”疫情期间开业经营、但营业收入降幅达30以上的,可于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减定额,并在疫情解除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022-12-02 17:33:49]
相逢是缘:在促进我们便捷办税,税务局有什么新举措? [2022-12-02 17:37:36]
肖彦:今年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推进精细服务的部署要求,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克州税务局在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积极推进121项便民办税措施。一是政策宣传辅导更精准。克州税务局面向不同政策适用主体,分批开展精准推送,分类进行专项辅导。今年以来惠及纳税人缴费人18万户次,实现政策“敲门”提醒享受红利。主动推送红利账单488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算清算细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联合克州工商联连续第二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配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二是解决急难问题更快捷。建立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分析改进闭环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构建上下级、部门间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响应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及时分析解决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反映的问题,提高税费服务质效,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 [2022-12-02 17:37:36]
网友24318:请问疫情期间,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便利化办税举措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 [2022-12-02 17:41:23]
张思明:克州税务局积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疫情期间办税缴费。
一是持续宣传引导“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通告,持续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以及远程帮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税费业务,最大限度减少进厅办理人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强化服务力量配备。加强服务人员配备,由熟悉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税费办理流程以及自助设备操作方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的税务人员作为人力支撑,积极响应居家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办理需求,持续做好维护办税缴费秩序。三是保障税费业务办理顺畅。受疫情影响,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暂时关闭的,及时发布暂停线下服务通告。多种渠道公开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各税费种管理、税源管理等部门应急电话,及时解答业务和操作咨询,收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困难和诉求。针对疫情期间税费业务办理热点难点和税费优惠政策,及时通过“帕米尔之声税费服务工作室”线上方式开展培训辅导,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顺畅。 [2022-12-02 17:41:23]
网友24319:税务部门在落实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额即申即退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有哪些? [2022-12-02 17:43:56]
孙洪涛:我们依托税收大数据对可能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摸排,为宣传辅导、政策落实、效益分析等提供可靠依据。依托电子税务局加大政策精准推送力度,对照政策要求、顺应纳税人诉求,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一是预先做好分期分批办理留抵退税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引导纳税人申请退税。二是开通制造业退税“绿色通道”,畅通部门间信息传递,安排专人全程对制造业纳税人的退税申请优先进行退税审批和退库审核。三是建立健全“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发现疑点问题快速响应解决并推进退税流程,确保对制造业新增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四是对符合退税条件但无退税意愿的纳税人,准确采集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相关信息,详细记录宣传辅导具体时间、对象和方式等情况。 [2022-12-02 17:43:56]
网友24320:我在登陆“新疆税务”小程序缴费时,发现自己在多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信息,我应该怎么办? [2022-12-02 17:47:09]
肖彦:您可以在小程序依次操作【自然人】-【我要缴费】-【身份信息填写】-【参保信息确认】,确认并选择一地完成缴费。
如果您确认后不再到另一地参保缴费,可联系缴费地税务部门或参保地医保部门处理,您即可以正常缴费。 [2022-12-02 17:47:09]
幸福来敲门:一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时,能否在两个地方同时参保缴费? [2022-12-02 17:49:14]
朱永祥: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在两地重复参保缴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允许多地参保缴费。 [2022-12-02 17:49:14]
浮生若水:年底了,我公司还未取得发票。如果到明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没有取得发票,那以后年度再取得发票,还能否税前扣除? [2022-12-02 17:52:32]
张思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2022-12-02 17:52:32]
贵妃醉酒:听说在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地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所得时可以扣除,具体在个税APP怎么操作? [2022-12-02 17:54:26]
朱永祥: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11月25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版本更新,办税频道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相关扣除信息。 [2022-12-02 17:54:26]
贵妃醉酒: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2-12-02 17:57:19]
朱永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稅,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2022-12-02 17:57:19]
阿布都:听说购买新能源汽车免车购税政策今年年底就要到期了,但我还没有想好买哪一款新能源汽车,是不是我明年买就享受不到优惠政策了? [2022-12-02 17:59:13]
孙洪涛: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2-12-02 17:59:13]
哈尼:我在申请纳税期限变更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2022-12-02 18:00:31]
肖彦: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2022-12-02 18:00:31]
遇见:我是新注册登记的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 [2022-12-02 18:02:25]
孙洪涛: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022-12-02 18:02:25]
lm:在车辆购置税优惠中,税务机关怎么认定乘用车购置日期? [2022-12-02 18:04:42]
朱永祥: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规定,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022-12-02 18:04:42]
主持: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后续有相关涉税问题请关注“克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022-12-02 18:06:28]
图为 克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