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帮助您快速、便捷的办理涉税业务,3月纳税申报期提示您注意以下事项,合理安排办税时间。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调整了“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2017年版)”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申报(2018年版)”功能,3月1日起,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以及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预计3月11日至15日会出现纳税人集中办理纳税申报和其他相关涉税业务的情况,请您提前做好申报准备,错峰办理税收业务。
3.根据税务总局工作安排,3月22日00:00至26日23:59,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停机升级,相关信息系统将同步停机。请您关注新疆税务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到办税服务厅、拨打12366咨询电话了解停机的具体内容,提前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4.4月征期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的集中申报期,为了便于您方便、快捷的办理涉税业务,请您合理安排办税时间,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尽量在3月和5月办理。
我们为您提供了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您可以自主选择,快捷、便利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为:12366.xj-n-tax.gov.cn或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新疆税务”APP)如果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