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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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2023年度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2023年度物业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中亚商贸城B4二楼S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日16: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项目编号:XJYZH(CS)-2023-1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2023年度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期限:3年
(三)选取中标人数量:1个
(四)采购需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提供物业保洁卫生服务、绿化维护、警卫安保服务。
采购预算:65.20万元/年
最高限价:65.20万元/年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个月所属期限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时间为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领取:
领取地点:喀什市中亚商贸城B4二楼S16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6:0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喀什市中亚商贸城B4二楼S1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899162003
地址:岳普湖县艾吾再力库木中路7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昱泽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增功
电话:17509981036
地址:喀什市中亚商贸城B4二楼S16室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