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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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7月15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08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张廷禄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张恒明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姑丽米热·阿布都热合曼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
王琳琳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股长;
彭永贞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书记(正股级);
热皮开提江·阿西木为国家税务总局岳普湖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