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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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2-09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升国际广场B栋11楼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1日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ZB-CS-2023-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叶城县解放南路办公区和团结东路办公区院内公共区域、办公楼、职工宿舍、周转房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玻璃清洁、下水管道清理、锅炉取暖劳务和住宅楼楼道、地下室公共区域等物业服务(具体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报名时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升国际广场B栋11楼1110室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团结东路办公区201室
五、响应文启
开启时间:2023年2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团结东路办公区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喀格勒克镇团结东路01号209室
联系人:赵仁刚
联系方式:1399909699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国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升国际广场B栋11楼1110室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27606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