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4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5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秦燕任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苟鹏飞任国家税务总局叶城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四级主办(主持工作);
  免去赵仁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吐拉尼沙·艾木都拉税政股股长职务;
  免去雷珊税政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艾山江·依比布拉征收管理股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