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4-0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新疆玖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XJJY(Z)2025-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元
  最高限价(元):750000元
  采购需求:职工食堂日常用各类时令蔬菜、肉类、大米、面粉、清油及副食品等食材配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采购,预留采购份额750000元,预留份额比例100%。
  服务期:一年(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投标单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单位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4日,10:00至14:00,16:0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
  地址:巴楚县团结西路9号
  联系人:陶兴达
  联系电话:1935118038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玖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化彬霞
  联系电话:1573918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