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伽师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围绕税收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阳光税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人员、依据、权限、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 、“最多跑一次”和办税指南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统一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落实;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专人负责接听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联系电话,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大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公开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企微税等渠道开通便民通道,实现税费政策智慧推送、专业解读等公开服务,畅通民众监督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保证政务公开电话畅通,2021年未收到任何异议及纠错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利用政府网站和网络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提高对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展播电视、公告栏等宣传公示设施的利用率,确保政务公开渠道畅通。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相关信息可以及时、全面、准确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