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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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拍卖服务邀请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09-04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各拍卖中介服务机构:
为依法清缴欠税,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拟对欠税企业的抵税财物进行拍卖以抵缴所欠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罚款。
为确保拍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拍卖中介机构,参与欠税企业抵税财物的价值评估与拍卖中介服务报名。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欠税企业抵税财物拍卖中介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选定符合要求的拍卖中介机构,由其负责为期一年欠税企业抵税财物的价值评估及后续拍卖全流程服务,确保拍卖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推进。
二、拍卖机构资格要求
(一)持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请报名时自带,做备查用(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上述材料请参选机构自检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费用支付方式
仅在拍卖工作成功完成(即邀请人足额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标的不动产完成过户及交房手续)后,向中选拍卖中介机构支付相应拍卖服务费用;若拍卖未成功,邀请人不支付任何拍卖服务费用。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项目邀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将资料密封后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资料包含资质证明、报价方案、服务方案,2023年以来业绩材料等)。
(四)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063号。
(五)联系人:周雅洁、刘喜莲。
(六)联系方式:0998-2530340。
五、机构选定方式
由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根据报名资料集体研究,择优选定拍卖中介服务机构并电话通知。
六、答疑
各意向报名机构若对邀请事宜存在疑问,可在报名期内向邀请人电话咨询。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