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中“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编制。

  全文包括八个部分组成,并附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因塔什库尔干县国地税未分设,所以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xj-n-tax.gov.cn/ksdq/)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慕士塔格路85号,邮编:845250,电话:0998-3423012,传真:0998-3423012)。  

  一、概况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落实抓、小组办公室专职抓”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它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为做到公开渠道切合实际,便民利民、畅通无阻、高效快捷,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多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内网主页公开;二是通过建立政务公告栏,印发税务公告、办事指南、办事卡、宣传手册等公开;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等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10条,并不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对纳税人宣传工作,向纳税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收到单位和个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二是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计算机未能实现专用,影响公开进度及信息安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没有按照“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内容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二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信息数据及时更新,让信息更具有时效性,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办法,创新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用性,使公开的信息更适用社会各界对数据信息的需求。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