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巴楚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和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主动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的非涉密事项,依法准确及时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确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涉及各领域公开工作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保证信息收集、保存、推送等方面规范有序。三是严格落实规定,认真落实《条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机制,按照公开权限开展税收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审核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12366热线等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资料架等满足不同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一方面,组织分管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另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兴税”平台自学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工作考核,设置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评力度;实行工作提醒,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形成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和上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