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喀什地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喀什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502610,传真:0998-25026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喀什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喀什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3条,其中主动公开机关信息65篇,县市局信息22篇,均依照要求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务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本级机关及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协作配合,专职人员具体办理、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有效衔接。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新闻发布管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安全,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落实专人管理维护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加强宣传解读,做好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泛宣传新举措、新内容,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管理要求,完善相关栏目建设,定期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发布,持续对外进行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64.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仍需进一步丰富,多以文字形式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与上级税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拓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等,利用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音频、图解、漫画、H5等,既有实用性,又有趣味性。

  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