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8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1日
          
        
欠税公告2025年第2号   时间:2025年4月11日 18:05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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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8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