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新疆建疆富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系统采购事项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二次),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P-XJ-2024-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系统采购事项代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根据系统各单位代理业务情况,由中标单位结算
最高限价(元):根据系统各单位代理业务情况,由中标单位结算
采购需求:本喀什地区税务系统采购事项代理服务(省级统一采购事项除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根据系统各单位代理业务情况,由中标单位结算,预留份额比例100%。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提供近季度的财务报表或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2024年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
6.投标单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10:00至13:00,16:00至19:00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B座3单元1号商铺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1:00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B座3单元1号商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11:00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B座3单元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号
联系人:张新蕾
联系方式:1890998056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建疆富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B座3单元1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翟书雅
电话:18099579064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