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喀什地区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欠税公告2024年第1号 时间:2024年1月12日 16:02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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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喀什地区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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