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为保障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医保权益,提高缴费服务质效,税务部门将优化升级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21日零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等业务。请您在暂停业务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如果您按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身份参保,并通过签订扣费协议的银行卡缴费,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向银行卡足额存应缴费款,并保持余额充足,税务部门将按计划扣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