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2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23年第一季度2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3日
欠税公告2023年第2号 时间:2023年4月13日 11:21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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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2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2023年第一季度2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