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喀什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喀什地区税务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类培训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税务系统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调整,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保留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纳税人容缺办理;推进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压缩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切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部署。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局内各单位和各县、市税务局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各类税收政策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建立健全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行闭环管理,推进税务执法更精准;开展稽查“说理式执法”实践,修订完善稽查文书范本,对2022年查办的案件全部运用“说理式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完善《喀什地区税务系统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喀什地区税务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工作要求,妥善应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利用监测软件每日对互联网网站、微博、论坛等进行舆情监控,坚决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进一步加强舆情管控,2022年度没有发生重大涉税负面舆情,整体舆情平稳可控。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升法制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化解征纳双方矛盾,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2022年,喀什地区税务系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持续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着力查处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有错必改、失职必究”导向,促进税收执法业务全链条、全流程规范,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强化日常监管,统筹开展风险防控,实现将风险防控在日常,将业务规范在日常;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加快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持续开展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推广工作,2022年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推广率达85%以上,涉税资料电子化程度稳步提升;落实推广“集约式全疆通办”,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税,减少办税成本,提升办税体验;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印发《喀什地区税费数据共享工作办法(暂行)》,积极推动便捷办税及税费数据共享。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作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示范效应,带动提升税务机关整体法治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依托喀什地区税务局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采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方式展示喀什地区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学法、普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完善税收法治建设
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指导和约束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日常监管,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维护税收执法严肃性。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督察内审等综合监督作用,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持续落实好学法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识别、防范、化解涉税法律风险的能力;组织对税收执法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督促税收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严格税收执法程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深化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增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等活动,多渠道化解税费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