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对办公地址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原克孜都维路办公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69号迁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号,含内设科室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老干部科。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69号迁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号。
以上单位对外咨询电话号码均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