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2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纳税人欠税清册及2021年下半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欠税公告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1月12日 11:38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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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喀什地区税务局确认的2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企业纳税人欠税清册及2021年下半年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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