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驻喀什地区伽师县驻村工作队暖心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Y-GSC(2021)-09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驻喀什地区伽师县驻村 工作队暖心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99.5万元
最高限价:99.5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驻喀什地区伽师县驻村工作队采购暖心煤2000吨
项目交付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驻喀什地区伽师县驻村工作队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5)投标单位2021年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2021年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
(6)投标单位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11:00时至14:00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扫描到1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542757793@q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6层601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浙商大厦6层6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18号
项目联系人:张诚博
电 话:1529289938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盛翔
电 话:130799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