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和收看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举办的“税收优惠助企发展,暖心服务便民利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段成。[2022-06-16 11:07:36]
主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拥政,喀什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杨永红、喀什地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刘国柱、喀什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韩玉石、喀什地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四级主办王霞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下面有请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拥政向广大网友问好。[2022-06-16 11:12:23]
李拥政:各位网友好,我是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拥政,非常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和大家交流,本次访谈主要是向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解读宣传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介绍喀什地区税务局推出的一些便民办税举措。各位网友如果有政策不理解的地方,欢迎提问咨询。由于此次在线访谈时长一个小时,所以还希望广大网友和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有针对性地围绕主题提问,谢谢大家。[2022-06-16 11:12:23]
主持:李总,您能介绍一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吗?[2022-06-16 11:14:19]
李拥政: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首批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在今年3月推出春风行动2.0版,涵盖三批次五大类121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努力使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理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勇当促进退税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快享的“排头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体现税收为民、税收惠民的担当和作为,更好展现税收服务“国之大者”的作用和成效,用喀什税务“非常努力”赢得纳税人的“非常满意”。[2022-06-16 11:13:46]
主持:谢谢李拥政总会计师给大家做了介绍,谢谢李总。下面我们进入网友提问阶段,我们会优先选取提问次数较多,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给嘉宾回答。[2022-06-16 11:15:21]
网友23503:请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在线急等啊![2022-06-16 11:21:39]
韩玉石:对于首次发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共发布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10项,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4项,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06-16 11:21:39]
大漠:我们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以来一直享受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政策,听说今年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又加大了力度,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有什么变化?[2022-06-16 11:24:42]
王霞: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7年,国家率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22年,国家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2022-06-16 11:24:42]
新疆是个好地方:我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身份后提示:该用户未注册账号,请通过“自然人业务”下的“用户注册”实名注册账号,该如何处理? [2022-06-16 11:28:35]
杨永红:首先,核实是否注册过个人账号,如未注册过则进行注册并关联企业后再登录;其次,如已注册过自然人账号并关联企业,则核实企业关联的办税人信息和注册、实名采集信息是否一致,修改一致即可。[2022-06-16 11:28:35]
寻找幸福: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2-06-16 11:31:17]
刘国柱: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22-06-16 11:31:17]
待人如初:我公司是一家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购置了一套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我们想了解一下固定资产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对设备器具有哪些具体要求?[2022-06-16 11:33:28]
王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对设备器具主要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在购置时点上,属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二是从购置金额上,其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三是从购置资产类型上,购置的设备器具应当是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2022-06-16 11:33:28]
清风徐徐: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2022-06-16 11:47:28]
王霞: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2-06-16 11:47:28]
网友23505:今年5月,我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能适用“首违不罚”吗?[2022-06-16 11:49:35]
韩玉石:对于首次发生该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适用“首违不罚”。[2022-06-16 11:49:35]
向阳花开23513: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2022-06-16 11:49:42]
杨永红: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有174项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您可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指南专题-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获取《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2022-06-16 11:49:42]
阿凡提:我想问下如何确定小型微利企业?怎样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06-16 11:49:58]
韩玉石: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06-16 11:49:58]
美丽喀什: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信用评价吗?[2022-06-16 11:50:08]
韩玉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06-16 11:50:08]
华灯初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如何重置?[2022-06-16 11:53:24]
杨永红: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一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2022-06-16 11:53:24]
网友111: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企业,能否享受留抵退税政策?[2022-06-16 11:53:31]
刘国柱: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2022-06-16 11:53:31]
塞外江南:我们企业是新设立的企业,还没有办理过汇算清缴,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06-16 11:53:37]
韩玉石: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06-16 11:53:37]
热心网友:我公司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80万元,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缴纳企业所得税20.5万元。如果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还是280万元,此次新政策对我公司有什么影响?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2022-06-16 11:57:28]
王霞:假设你公司2022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照新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进一步降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简便算法如下: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2.5万元(100×2.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9万元[(280-100)×5],加在一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1.5万元。若按照原政策计算,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5万元[(100×2.5)(280-100)×10]。因此,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多减免企业所得税9万元,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06-16 11:57:28]
努力的小会计:你好!我企业因其他原因今年逾期办理了汇算清缴,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2022-06-16 11:57:31]
韩玉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三)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2022-06-16 11:57:31]
石榴熟了:自然人如何代开不动产租赁普通发票?[2022-06-16 11:57:34]
杨永红:出租方本人手机下载新疆税务App,点击我的--个人办税--新用户注册(进行实名制注册)--返回登录--点击服务--右上角公众查询--个人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阅读开票须知--代开申请--点击开始检测进行扫脸认证--填写房屋信息--进行缴款并开具发票2.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进行新用户注册并登录)--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出租不动产代开(住房)--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阅读开票须知点击同意----点击代开申请--填写房屋信息--填写付款方信息--填写货物劳务名称等信息--进行缴款并开具发票3.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的要求,出租房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前往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代开。[2022-06-16 11:57:34]
半粒糖:部分乘用车辆减征车购税政策时间点以什么为准?[2022-06-16 11:57:37]
刘国柱: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022-06-16 11:57:37]
青芒:享受重点群体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办理优惠备案?[2022-06-16 12:00:15]
刘国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的规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留存资料备查。[2022-06-16 12:00:15]
剧情不落幕:我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什么时候可以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呢?[2022-06-16 12:00:18]
王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企业可以自主选择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也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没有把握确定是否能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也可以选择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再享受。[2022-06-16 12:00:18]
独家记忆: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年毕业后打算自主创业,想了解下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022-06-16 12:00:22]
杨永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新财法税〔2019〕15号)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上述人员就包括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022-06-16 12:00:22]
行走的拉条子: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2022-06-16 12:01:45]
刘国柱: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2022-06-16 12:01:45]
半杯奶茶23530:我们企业需要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更正的同时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2022-06-16 12:06:00]
韩玉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三)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2022-06-16 12:05:20]
主持: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也谢谢各位嘉宾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税务局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活动的热情参与,后期我们将会通过喀什税务网站和“喀什税务”微信公众号将更多优惠政策告知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有关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喀什地区税务局后续将开展系列专题在线访谈,敬请各位网友关注。谢谢,下期再见。[2022-06-16 12:06:19]